车主应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报案 超过时限难理赔
“反正已经买了保险,出了事故就找保险公司埋单。”许多车主在投保车险之后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其实,要顺利地从保险公司拿到保险赔款,车主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还需要首先履行自己的约定义务。
9月的一天深夜,张先生驾车回家途中不慎撞到路中间的碎石,导致车辆前保险杠和底盘受损。由于第二天就要去外地出差,张先生打算回沪之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可是,当张先生5天之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时,却被告知已经超过规定报案时限,需要查勘事故现场之后才能给出定损金额,可能未必获得全额损失的赔偿。好在有监控录像显示,张先生的事故车辆在这期间一直停在车库,没有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情况。
根据车险条款约定,车主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车主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保险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95518受理超时报案,但会指定专人进行后续查勘、定损工作的处理。若遇到紧急情况时,人保的车险客户可以到协作修理厂维修事故车辆,他们可以代替客户进行报案、查勘、定损、收单、交单等理赔一条龙服务。
中国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车险活动:
1、开通全险种客户保险信息自主查询服务:除特险 (含能源、航空、航天)外,中国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开通全险种保险信息客户自主查询服务,客户通过登陆公司电子商务站、拨打95518专线或4001234567、亲赴营业柜台,经身份验证后,均可实现承保、理赔信息的自主查询;
2、万元以下不涉及人伤的车险案件, 1小时通知赔付;
3、电销车险对9座以下家庭自用车和非营业车辆客户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 (包括拖车、送水、充电、更换轮胎、紧急拖修)。